《报到证》调整改办手续

2018年7月5日   点击人次: 166   

《报到证》调整改办手续

一、适用对象

择业期内湖南省内高校毕业、《报到证》自签发之日起一年内,

因故不到该《报到证》开注单位报到、申请改办到新单位的毕业生。(改办原则上只能办理一次。)

二、办理步骤:

1、到原用人单位开具同意解除劳动关系的《证明》;

2、与现用人单位签订《就业协议》(或《劳动合同》、《接收函》)(改回原籍,本人书写回原籍的申请书);

3、到学院就业指导中心开具并审签《改办申请表》,《介绍信》;

4、持《证明》、《就业协议》(或《劳动合同》、《接收函》)、《介绍信》、《改办申请表》和《毕业证书》、原《报到证》(上下两联)、身份证原件在省就业指导中心业务大厅办理。

三、注意事项:

所有需递交的证件若无特别说明均为原件,若无原件,须在复印件上加盖发证单位的公章。户口、档案托管在省就业指导中心的可免学校《介绍信》及《改办申请表》。

如原《报到证》是开回生源地择业的,请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改派的意见以代替上述第1条要求的材料。

报到证开往北京、上海等需要户籍报批(或审核)的城市,需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提供相关接收证明函件,以便办理转档及户籍迁移等手续。

联系电话:0734-3174792

办理时间:工作时间内随到随办,受理10分钟内办理完结。

办理地点:湖南财经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就业指导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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